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根据福建江夏学院《关于制(修)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》(闽江夏〔2016〕30号)的有关规定及校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16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现对2016级吴志雄同学的创新创业奖励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-12月31日,共7天,如有异议,请到设计与创意学院办公室B605反映,联系电话0591-23531400。
设计与创意学院
2019年12月25日
附件:福建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汇总表